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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货运车辆二级维护的通知

上传者 日期 2023-04-06

锡司[2011]157

 

 

关于规范货运车辆二级维护的通知

 

各车管单位:

为规范公司货运车辆二级维护秩序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保证货运车辆良好的安全和技术性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交通部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》、《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》、娄市运管维发[2011]40号文件精神,对公司内货运车辆二级维护,实行统一管理,定点维修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货运车辆二级维护由储运公司统一管理与实施。

二、二级维护每季度一次(强制保养)。

三、储运公司要严格按二级维护作业项目作业,车辆二级维护后经竣工检测,各项目参数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后方可出厂,并签发出厂合格证。

四、二级维护工时收费价格按娄底市运管局维修行业标准执行。

五、对未按规定在储运公司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,储运公司不签发车辆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、不予办理车辆年检年审等相关业务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车管单位承担。

六、对不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,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

一一年八月五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    201185印发 

纪检热线:13873876781    纪检邮箱:1539332@qq.com    合规热线:0738-8997045    合规邮箱:liuzq8@minmetal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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