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传者 日期 2023-04-07
锡司[2013]128号
关于开展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的通知
各部室、单位:
根据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湘色集监审<2013>12号<<关于确定湖南有色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抽查重点单位的通知>>,我公司被确定为湖南有色内部控制评价抽查重点单位。为迎接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对我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,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,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,公司决定成立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小组,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、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,确保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一、 为了加强领导,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自评价领导小组。
组长:高长春
副组长:刘跃斌 晏华忠
组员:
下设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办公室:
主任:
副主任:姜远进 李俊明
成员:赖漫玲 刘东奇 谢玉凤 段匆 朱施乐 姚广俊 陈晓民
二、 自评价基准日:2013年6月30日。
三、 时间安排及工作安排:
1、启动、动员、培训。
时间: 2013年7月2日
内容:召开动员会议并开展业务培训。
参加人员:各部门负责人及单位、部门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人员。
2、填写内控自评价工作底稿
完成时间:2013年7月10日前
责任主体:公司各部门、单位
工作内容:各部门、单位开展内控自评价工作,对照内部控制标准,全面梳理本地化控制活动(如现有的制度、职责、流程或管控措施,去年要求整改的缺陷),填写《内控自评价工作底稿》中的自评价内容一栏。
3、抽查、缺陷评价及编制内控自评价报告
完成时间:2013年8月10日以前
责任主体:内控工作办公室
具体工作内容:(1)内控工作组组织检查各部门、单位《内控自评价工作底稿》质量并进行抽样,在2013年7月30日前完成。
(2)对各部门和单位自评价过程中的内控缺陷,依据统一的缺陷认定标准对内控缺陷进行评价,完成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,在2013年8月10日前完成。
4、召开总结通报会议。
时间:2013年8月下旬。
参加人员:各部门负责人及单位、部门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人员。
会议内容:1、通报内部控制自评价情况。
2、布置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。
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
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